武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门诊统筹:在职: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年度限额3500元/人;退休: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年度限额4500元;门诊特病:在职89%、退休91.2%,门诊慢病:在职80%、退休85%。
1、起付标准
在职人员:起付标准为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0元。
2、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含在职灵活就业人员):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8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定点零售药(须持合规处方)85%;年度限额3500元/人;
(2)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定点零售药(须持合规处方)90%;年度限额4500元/人。
1、报销比例
门诊特病:在职89%;退休91.2%;门诊慢病:在职80%;退休85%。
2、年度限额
根据病种不同,支付限额为5000元到25000元,同时办理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病病种的,在待遇水平最高的慢性病限额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病种,慢性病累计支付限额增加该病种限额标准的50%,且单个病种报销额度不超过该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但累计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