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商办类房屋补贴怎么申请?不是江岸区的企业能否申领补贴?有疑问的网友,可以来看看相关的政策解读。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工商注册地及正常纳税在江岸辖区内的企业购买江岸区内商办类新建商品房,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的,按已缴纳契税额度的30%给予补助。办证契税补贴遵循先缴后补原则,购房企业正常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证后,备齐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纳税证明、契税完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企业银行账户、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前往线下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27-8283623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
对其他企业购买江岸区内商办类新建商品房,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的,在工商注册及税务关系登记在江岸区后,享受同等待遇。
两项政策可叠加使用,分别按照各自的补贴实施办法申请并上传所需资料,通过有关部门核定后发放相应补贴。
2024年5月1日前购买江岸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购房人(家庭),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间判定;2024年5月1日后购买江岸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购房人(家庭),按签订规范购房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的时间判定;需以面积判断补贴额度的购房人(家庭),按购房合同上标注的房屋面积为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