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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南区东荆街道滩头村征地补偿公告

作者:whycl 时间:2024-07-18 16:22:44

汉南区东荆街道滩头村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已于本月发布,那详细内容已通过下文整理完毕,欢迎网友阅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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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汉南区东荆街道滩头村的集体土地0.1600公顷,并于2024年6月6日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汉土告字[2024]0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0.1600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东荆街道滩头村。

二、征收目的: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用地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属于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因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确需对红线范围内集体土地实施征收。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1600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6.5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12.24万元。

五、关于拟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按照《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要求执行。经调查,征地范围内土地上无房屋拆迁,无需补偿安置。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经汉南区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鉴证,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数量已调查,结果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为准,补偿金额依签订协议确定。

七、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根据滩头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安置农业人口0人,具体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多种方式。

八、其他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按下列规定执行:

1、《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

2、《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武政规[2022]3号)

3、《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

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5]13号)

说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联系人:罗辉波 联系电话:8485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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