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生活城事 导航

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通知2023

作者:whycl 时间:2023-02-03 10:24:21

2月3日上午,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通知》,具体措施将从2023年2月6日起实施。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下文了解。

7883673785686508874.jpg

一、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

取消经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不设通关人员限额。恢复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经营活动。

二、远端检测

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如7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为阴性者放行进入内地(3岁及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查验核酸)。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在售票时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检测要求。

三、入境检疫

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抵达口岸后凭海关健康申报码完成必要通关手续。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入境后按要求进行居家、居所隔离或就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入境后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四、口岸运行

为确保人员通关和跨境客运安全、有序、顺畅,进一步改善人员往来体验,口岸查验部门和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和动态调度,做到内地毗邻香港、澳门口岸应开尽开,通关便利化措施应出尽出,内地与港澳跨境直通道路客运和铁路、水路、航空客运运力应用尽用。

上述措施将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展开剩余部分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用户留言 联系我们

跟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