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提高多地都有发布最新通知,那么今年8月1日全国整体抚恤金上调哦,那么各地发放标准以通知为准,下面了解下。
1.浙江杭州优抚金提高标准
烈士遗属每年抚恤标准为7728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年抚恤标准为70848元;病故军人遗属每年抚恤标准为64416元;抗战期间的在乡复员军人每年抚恤标准为48300元;解放战争期间的在乡复员军人每年抚恤标准为45108元;建国后的在乡复员军人每年抚恤标准为4188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年抚恤标准为38652元。
2.浙江湖州安吉县优抚金提高标准
烈士遗属每月抚恤标准由之前的4780元提高至现在的5263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月抚恤标准由之前的4366元提高至现在的4824元;病故军人遗属每月抚恤标准由之前的3976元提高至现在的4386元;抗战期间的在乡复员军人每月抚恤标准为2633元;解放战争期间的在乡复员军人每月抚恤标准为2469元;建国后的在乡复员军人每月抚恤标准为2304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月抚恤标准为2304元;两参人员每月抚恤标准为950元;部分烈士子女每月抚恤标准为660元。
3.安徽宣城郎溪县优抚金提高标准
烈士遗属每年抚恤标准为2313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年抚恤标准为19860元;病故军人遗属每年抚恤标准为18680元。
在乡复员军人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提高后的补助标准为: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达到每人每年13840元,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1820元,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70元;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达到每人每年13040元,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1460元,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430元;建国后入伍的,达到每人每年12860元,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1460元,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50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中央财政承担30元,县(市、区)财政承担20元。提高后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60元,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600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460元。
4.北京市优抚金提高标准
调整了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70元,二级伤残335元,三级伤残305元,四级伤残275元。
调整了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
调整了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1.1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因战106670元/年,因公103300元/年,因病99910元/年。
2.2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因战96530元/年,因公91450元/年,因病88030元/年。
3.3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因战84700元/年,因公79600元/年,因病74550元/年。
4.4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因战69420元/年,因公62670元/年,因病57590元/年。
5.5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因战54220元/年,因公47410元/年,因病44030元/年。
6.6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因战42360元/年,因公40080元/年,因病33860元/年。
7.7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因战32200元/年,因公28820元/年。
8.8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因战20330元/年,因公18610元/年。
9.9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因战16890元/年,因公13560元/年。
10.10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因战11860元/年,因公1014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