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长江新区正在实施更大范围的人才补贴政策。那本文就和各位重点介绍,人才补贴的申请对象以及申请方式,希望能给大家提供有用的信息。
对象一: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江新区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毕业6年内(2018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在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
对象二: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非长江新区工作、毕业6年内(2018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在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
上述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补贴以家庭为单位,购房人(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长江新区新建商品住宅,单套内夫妻双方不能叠加享受本补贴;若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宅,可重复享受本补贴,补贴享受次数无限制。个人领取本次人才补贴后,不再享受人才租赁房补贴政策。
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在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后,通过“安居链”APP申请端口线上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缴纳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士提供)及学历证明材料(学位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购房发票、购房人本人银行卡、个人承诺书及委托书资料影像件。2024年9月1日起长江新区相关部门将进行资料审核工作,审核通过60个工作日内,人才购房补贴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至购房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