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那有关电子码的申请方法,下面有详细介绍。
第一步: 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
第 二 步: 进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点击登录;
第三步 : 进入“服务”页面后,点击“业务办理电子码”;
第四步 : 跳转至“信息表申请”界面后,点击“提交”,人脸识别通过后生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第五步 : 点击“轻触可查看电子码数字”后,跳转显示全部电子码号,弹出提示语后点击“知道了”,返显电子码页面。
(一)电子码当日有效,至24时自动失效,被业务机构查询后也即失效。如需再使用,可重新申领。
(二)《贷款结清证明》保留原出具方式及渠道不变,与电子码并行使用,同时有效。
(三)武汉都市圈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办理异地贷款时,无需提供电子码,仍按原方式办理。
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武汉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提供公积金个人事项证明时,需出示“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以下简称电子码),以代替原《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3项纸质证明。武汉公积金中心经办机构通过核心业务系统,链接至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线核验职工电子码《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并办理相关业务,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本市缴存职工在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提供公积金个人事项证明时,统一出示电子码,武汉公积金中心不再向缴存职工另行出具相关纸质及电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