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可在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廿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6时至22时燃放,“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按照《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规定,春节期间福州市限放区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
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可燃放;农历腊月廿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限6时至22时燃放;其他时间禁止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