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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武昌区残疾人康复政策最新

作者:whcsf 时间:2023-12-07 10:34:47

随着2024年的到来,武汉武昌区残联也进行了一些重要的残疾人康复政策调整,以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最新的政策变化,包括康复服务的改进、资金支持的增强以及与社区的更紧密合作等,帮助大家了解最新的康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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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1、办理条件

具有武昌区户籍,持有武昌区残联签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

已享受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惠残辅具项目和工伤保险赔偿的残疾人(包括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和未满16周岁的残疾儿童等),不得再申请《湖北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中规定使用年限内的同类型辅助器具。

2、补贴标准

依据《湖北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

3、办理流程

(1)申请。残疾人通过残疾人证号和姓名登录“湖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注册个人信息,提出辅助器具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残疾人可委托村(社区)工作人员代为办理“服务平台”注册和辅助器具申请;

(2)初审。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在“服务平台”上收到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后,因数据更新不及时无法比对或缺少相关资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补充相关资料或人工补录信息,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初审;

(3)评估。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初审”结果的审批,对需线下评估的服务对象,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应组织直属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或第三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填写《湖北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表》,并在7个工作日内单独出具评估报告资料,提出辅助器具适配建议;

(4)选购。残疾人根据“服务平台”的审批结果选购《补贴目录》内的辅助器具;

(5)配送。残疾人提交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辅助器具供应商根据残疾人所填报的收货地址安排发货,并提供使用指导和质保期内的保修维修等后续服务。配送服务完成后,残疾人和辅助器具供应商登录“服务平台”进行确认。

二、武昌区辅助器具租赁服务

1、办理条件

有康复辅助器具需求的各类残障人士及辖区居民。

2、服务模式

(1)政府补贴:针对武昌户籍的残疾人,缴纳100%产品保证金(低保、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及一户多残缴纳50%产品保证金),免租金;

(2)直接租赁:针对短期使用的辖区居民,缴纳产品100%保证金,提供按时间周期计费模式;

(3)以租转售:针对长期使用的辖区居民,提供以租转售的收费模式,即按时间周期计费超过康复辅助器具售价时,康复辅助器具所有权归属使用者,不再收取租用费;

(4)转售回购:针对长期使用的辖区居民,提供完好康复辅助器具回购服务,即被租用的康复辅助器具所有权已归属使用者,但康复辅助器具已无需再使用,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辅助器具服务站针对功能完好的康复辅助器具,做评估后折价回购。

3、申请材料

(1)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残疾人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低保低收入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低保低收入者提供)。

4、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辅助器具服务站(以下简称“辅具站”),填写《武昌区辅助器具服务站辅具租赁申请表》,申请受理;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2)辅具站安排专业人员对有辅具需求的申请人进行评估;

(3)辅具站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提交区残联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4)辅具站工作人员交付告知承租人辅具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办理租赁凭证手续;

(5)承租人归还辅具(带押金条、租赁凭证、证件);

(6)租赁期限为3个月(可单/多日起租或整月起租,根据评估确定使用时长,最长租赁时间不得超过90天。

三、黄鹤辅具爱心超市

1、简介

“黄鹤辅具爱心超市”是由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湖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以及湖北省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联合发起的助残便民系列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精准锚定残疾人辅具空白需求,多部门联动推动资源共享,延伸辅具服务触角,以“社工+志愿者+专业技术人员”模式运行,开展二手辅具回收、辅具维修保养、辅具捐赠、辅具定改制等服务。

2、服务模式

(1)为残疾人朋友免费开展包括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的维修、保养服务;

(2)开展残疾人人道主义宣传,向社会征集闲置的二手残疾人辅助器具及其它生活物资并将回收的辅助器具及其他生活用品经过回收、清洗消毒、维修、适配后免费发放给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

3、申请材料

(1)残疾人户口簿、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残疾人证原件及2-5页复印件;

(2)残疾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黄鹤辅具爱心超市(以下简称“爱心超市”)申请受理;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2)专业人员对有辅具需求的申请人进行审核评估;

(3)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并发放相应辅具。

四、低保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

1、办理条件

具有武昌区户籍,持有武昌区残联签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武昌区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的精神残疾人。

2、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50元。

3、申请材料

(1)填写《武汉市低保家庭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卡申请审批表》(低保享受所在地社区领取);

(2)残疾人户口簿、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残疾人证原件及2-5页复印件;

(3)残疾人精神疾病诊断证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办理流程

(1)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低保所在地社区申报;

(2)社区和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相关材料报送区残联。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区残联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补贴资格,通过银行代发将补助发放到所属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

1、办理条件

具有武昌区户籍(含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0-14岁(即在申请康复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15周岁),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含脑瘫)、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儿童身体状况稳定、有康复意愿且家庭成员主动配合,在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机构进行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含脑瘫)、孤独症项目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

2、补贴标准

0-6岁儿童:康复训练时间建议每年不少于10个月。特困残疾儿童不超过2.2万元/人/年(2200元/人/月)标准给予康复补贴;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不超过1.8万元/人/年(1800元/人/月)标准给予康复补贴;其他家庭残疾儿童不超过1.6万元/人/年(1600元/人/月)标准给予康复补贴;

7-14岁儿童:康复训练时间建议每年不少于6个月。特困残疾儿童不超过2万元/人/年(3333元/人/月)标准给予康复补贴;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家庭残疾儿童不超过1.6万元/人/年(2667元/人/月)标准给予康复补贴;

训练时间不足月数的,按康复对象实际训练月数补贴。补贴时间从申请经区残联审批后开始训练当月起计算。

3、申请材料

(1)户口本:儿童所在户口本首页、儿童本人页、监护人本人页(审原件交复印件)

(2)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页(审原件交复印件)

(3)诊断证明(机构备份)

(4)《武汉市残疾儿童精准康复项目申请审批表》三份(附件1)

(5)申请承诺书(儿童监护人签字按手印)

(6)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低保证、低收入证)

(7)残疾人证复印件(持证残疾儿童提供)

4、办理流程

(1)申请人如实填写《武汉市残疾儿童精准康复项目申请审批表》,定点机构同意接收后签字盖章;

(2)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相关材料报送区残联。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区残联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补贴资格,分批次与对应康复训练定点机构进行结算。

六、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

1、办理条件

具有武昌区户籍,享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在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训练的0-6岁残疾儿童家庭。

2、补贴标准

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500元,每年补助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实际训练时长计算)。

3、申请材料

(1)户口本:儿童所在户口本首页、儿童本人页、监护人本人页(审原件交复印件)

(2)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页(审原件交复印件)

(3)诊断证明(机构备份)

(4)《武汉市残疾儿童精准康复项目申请审批表》三份

(5)申请承诺书(儿童监护人签字按手印)

(6)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低保证、低收入证)

(7)残疾人证复印件(持证残疾儿童提供)

(8)法定监护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提供)

(9)监护人结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复印件(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提供)

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项目与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可以一起申请

4、办理流程

(1)申请人如实填写《武汉市残疾儿童精准康复项目申请审批表》,定点机构同意接收后签字盖章;

(2)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相关材料报送区残联。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区残联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补贴资格,通过银行代发将补助发放到残疾儿童监护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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