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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登记选房流程2023

作者:whycl 时间:2023-03-08 14:36:57

近日,武汉洪山区发布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登记选房公告》,配租登记选房活动将从3月13日开始。那选房的重点内容都已经整理完毕,需要了解的小伙伴就别错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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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须知

东方花园、东方雅园一期、江南新天地C区、南湖新城、马湖丰华苑、南国花郡、鑫宇花园、福临居项目有部分空置公租房(可分配配租房间)拟准备配房,有意向入住此处公租房且具有公共租赁资格的人员于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上午9点至17点30分,在各自户籍所在街道、社区进行登记。

完成登记后,2023年3月17日、3月18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房源开放,可联系下表咨询电话,预约看房。

二、选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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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房组织机构

选房工作由武汉洪投保障房运营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市、区保障中心和区房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二)选房规则

1、选房顺序原则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类型进行排序。应按照第一层次困难家庭、优先城镇困难家庭、普通城镇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家庭进行排序,同一类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类型中以首次发证时间为先后依据。

2、申请人在指定的时间参加选房,需携带身份证、租赁资格证明、申请配租登记单等证明材料。运营机构在选房现场检录区对申请人携带的证明材料进行验证。

3、经验证通过的申请人可以进入选房候选区,等候参加选房。选房现场一般允许每户不超过2名家庭成员(含申请人)进入,并要求在选房现场遵守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4、选房现场设有主持人,主持人负责组织选房活动开展,并宣读选房规则。选房现场实时提供可选房源信息情况,以便于申请人在候选区和选房区做好选房准备。

5、选房现场由主持人(或通过电子设备)按选房顺序进行叫号,被叫申请人应到选房区进行选房。每户只能由1名家庭成员到选房区进行选房。

6、申请人应自行选择住房。申请人选定住房时间限定为3分钟。超过3分钟未确认房源且未作放弃表示的,视为超时;在规定的操作时限内表示放弃房源的,视为放弃选房权利。

申请人选定房型后须填写选房登记表,由本人签字后,交给管理人员登记,一经选定,不能更改。

7、主持人(或叫号电子设备)连续叫号3次,被叫申请人未到选房区或不作应答的,但在主持人宣布当场次选房结束之前进入候选区的,视为迟到;在主持人宣布当场次选房结束仍未进入候选区的,视为缺席。

申请人迟到和超时的,可以在当场次其他申请人完成选房后补选房,2户或2户以上有上述情况的,申请人之间排列按原顺序排列。再次超时的,视为放弃选房权利。申请人缺席的,可以在该批次申请人选房结束后参加选房,2户或2户以上缺席的,申请人之间排列按原摇号顺序排列。

(三)选房公示

运营机构在选房结束后,应将结果在选房现场予以公布。公示无异议的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区房管部门要将选房和公示结果报市房管部门和市保障中心备案。

(四)注意事项

指定选房时间内未能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选房。

选房现场严格遵守选房规则。

三、签约须知

(一)申请人请携带以下材料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

共同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有多个共同承租人则需全部携带);

选房确认书;

公租房资格家庭的携带一张存有5000元的银行储蓄卡(合同签订时需一次性缴纳房屋押金和首次租金);

人均收入低于最低收入标准且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含)的家庭携带一张存有500元的银行储蓄卡;

申请人本人交通银行储蓄卡原件。

(二)签约时间

2023年3月22日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

(三)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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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街道通知的时间与运营机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约的,承租人应提前与运营机构约定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

2、主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达指定地点签约的,被委托的共同申请人需携带下列资料:申请人委托书(必须加盖街道或社区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要求时间内未到场进行签约的也没有事先与运营公司提前沟通的,视为放弃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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