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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筹公租房和区筹公租房的区别

作者:whycl 时间:2023-03-07 16:03:09

看到网友询问,上海市筹公租房和区筹公租房有什么区别?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想要了解的朋友,就别错过下面的内容了,希望能给各位提供有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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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市筹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区筹公租房申请条件:

以崇明区为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包括单身人士和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2、已与本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3、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包括单身人士和家庭)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

2、在本区已自有住房或者人均建筑面积大于15平方米,但在设定区域内工作且在该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方式

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向全市任一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区筹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轮候/排队进度

据市房管局消息:面向社会供应的市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均已进入轮候(无空余房源)。

区筹公租房:各区区筹公租房会不定期发布新房源。

注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不得同时申请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必须待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审核完成后,方可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廉租住房等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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