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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洲区青年人才补贴政策2023

作者:whycl 时间:2023-02-24 17:04:08

近日,武汉新洲区发布了青年人才政策,包括租房补贴、生活补贴和安居补贴。那各位准备落户新洲区的大学生朋友可以来了解看看,福利内容还是非常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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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一、支持政策

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50%缴纳房租,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2022年6月7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分别不超过2000元、1500元。

二、申请条件

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在新洲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及家庭在新洲区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

三、申请流程

1、自主申请。申请人登录“武汉人才工作网”“人才安居”板块进行在线申报。

2、审核公示。区人社局核查申请人学历学位、就业创业情况,提出核查意见。区住建部门核查申请人及家庭在本区住房状况,提出核查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公示。

3、排序选房。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运行部门发布配租公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登记;依据轮候顺序及学位等情况确定配租顺序;申请人选房。

4、签约备案。申请人选房后,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并备案。

四、咨询电话

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027-89356602

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一、支持政策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1.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

3、具有重点院校(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6千元给予生活补贴。

从毕业时间算起,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不与安居补贴同时享受。

二、申请条件

1、毕业五年内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或重点院校(原985、211院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大学毕业生;

2、拥有新洲区户籍并在新洲区缴纳社保;

3、申报时在新洲区就业创业满1年;

4、用人单位须在新洲区依法注册、税务登记。

三、申请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准备好各类申请资料并填写申报表、汇总表(相关表格请在“新洲区人民政府网”申报指南附件下载),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统一报送至街(镇、处、区);

2、资格初审。街(镇、处、区)对本辖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区人社局;

3、复查审批。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研究提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建议人选名单,报区委人才办汇总;

4、集中公示。建议人选名单通过本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人选;

5、资金拨付。每年核对补贴人选账户、是否在职等基本信息,兑现补贴资金。

四、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人才科:027-89350103

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

一、支持政策

1、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

2、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分2年等额发放;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到位。

不与生活补贴同时享受。

二、申请条件

1、毕业五年内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拥有新洲区户籍并在新洲区缴纳社保;

3、用人单位须在新洲区依法注册、税务登记;

4、购房前本人在新洲区无自有住房,所购房屋需本人在毕业五年内购买。

三、申请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汇总表,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统一报送至区住建局;

2、复查审批。区住建局会同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建议人选名单,报区委人才办汇总;

3、集中公示。建议人选名单通过本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人选;

4、资金拨付。每年核对补贴人选账户、是否在职等基本信息,兑现补贴资金。

四、咨询电话

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027-8935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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