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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放专项消费券最新政策

作者:whycl 时间:2022-09-01 14:04:08

8月31日, 湖北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将鼓励各类专项消费券,包括零售、住宿、餐饮、家电、汽车等。具体内容,赶快来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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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批零住餐行业发展

鼓励和支持各地出台政策,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新增限额以上企业给予奖励。发放批发零售一体、住宿餐饮一体专项消费券5000万元,持续提振消费增长,带动商贸流通企业恢复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住宿、餐饮业市场主体和养老服务机构的防疫、消杀等费用支出给予补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2、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

鼓励武汉市等有条件的地方对新开设社区便利店进行奖补,引导和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等社区商业新业态发展,更好满足居民便利消费、品质消费需求。(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3、加大汽车促消费力度

支持发放优惠“大礼包”。2022年8月至12月,支持各地联合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等,通过发放购车补贴、汽车消费券、购车赠送加油保险优惠券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省级财政对各地联合开展汽车促销活动给予补助。鼓励金融机构对自然人车主提供以下三种汽车金融服务:首付金额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的2成以内(含2成);贷款时限5年;执行年利率在贷款总金额3%以内或0利率且服务费(手续费)在分期款总金额3%以内。省级财政对2022年8月至12月执行以上金融服务政策绩效好的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4、加大家电促消费力度

深入开展“湖北消费·智趣生活”活动,鼓励各地围绕家电领域针对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进行补贴,激发家电消费市场活力。省财政对各地2022年6月至12月开展的政府发放消费券或进行消费补贴方面的财政投入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财政资金直补方式对更新消费绿色智能家电进行补贴,明确补贴产品范围、补贴资金标准、结算方式等,促进家电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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