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发布2025年度校园招聘公告。计划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的岗位信息和报名流程,欢迎了解。
水生态所行政隶属长江委,是我国水利系统专门从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科研性事业单位,是国内重大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在生态保护方面的主要技术合作伙伴,主要开展流域水生态保护规划编制、流域及区域水生态监测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工程生态效应基础研究、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珍稀濒危水生物种保护以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的科技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2025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此次共设置校园招聘岗位4个,招聘人员5人,招聘地点及考程另行通知。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岗位要求见《水生态所2025年度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水生态所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免费提供青年公寓(3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大局意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奉献精神,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注重效率。
(五)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相关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均为发布本公告当日,详见《岗位表》。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22年更新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报考岗位研究方向要求依据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研究方向、所在学院出具的博士研究方向证明等有关材料,对于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类同的,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六)应届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比如,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学历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对待。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较强的学习能力、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办公软件和专业软件。
(八)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九)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一)网上报名
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
报考人员登录长江水利网左方的长江委人事招录专栏进入“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在线提交报考申请。个别高校现场咨询及现场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中“自我介绍”栏填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博士研究方向,毕业论文课题;(2)与岗位要求相关的硕博阶段课程学习及成绩情况(不超过5个);(3)参与科研项目情况:项目时间、名称、来源、承担角色(不超过5个);(4)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情况:成果名称、成果来源、发表/授权时间或完成进度、个人排名(不超过5个);(5)获得表彰奖励情况:获奖时间、奖励名称、等级(不超过3个);(6)与岗位相关的实习/工作经历:时间、单位、岗位及职务或主要工作内容;(7)专业特长及持有执业资格证书等情况;(8)外语水平:证书名称、成绩;(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足3:1时,取消该岗位本次校园招聘。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请关注水生态所官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报考人员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及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毕业生推荐表、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本硕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博士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及参与科研项目证明、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应出具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水生态所网站发布的相关补充公告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掌握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比例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在水生态所的统一安排下,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水生态所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递补。如果不递补,水生态所将在后续公告中予以说明,没有说明可以递补的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经考察发现有下列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1)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或犯罪前科,或正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有关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经人事部门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并在长江水利网、水生态所网站公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审核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核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到单位报到,逾期者其聘用资格无效。
(七)递补。招聘期间出现考生自愿放弃、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参加等情形,由水生态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如果不递补,在公告中予以说明;如果递补,在公告中对递补的情形和方式予以明确;没有说明可以递补的不得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由水生态所承担。
招聘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由水生态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补招,如果补招,将重新发布招聘公告并开展相关招聘活动。
考务咨询电话:027-82927900 82926123
联系人:郭老师 杨老师
联系部门:水生态所人事处
监督电话:水生态所纪检审计处 027-82926129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578号,邮编430079
单位网址:www.ihe.ac.cn
本招聘公告及相关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水生态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