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动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
1、消防员
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车驾驶员
从事消防车驾驶和维护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男性,年龄18-30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体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
6、身高不低于162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
7、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曾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人员;
8、应聘消防车驾驶岗位的,需持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相应准驾车型实际驾驶经历2年及以上者优先。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辞退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党籍、军籍处分的;
4、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5、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一)经济待遇
1、根据不同学历、服役(工作)经历及岗位评定等级,并逐级增长。最低等级月收入为5040元起(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2、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节日补助、高温补助(6至9月份)、执勤补贴、现场救援补助和管理岗位津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奖励工资;
3、单位福利。
(二)政治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管理,社会青年、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退出人员和部队退役人员通过入职培训考核后,根据学历、服役(工作)年限评定相应等级;
2、设置副班长、班长、分队长、队长助理等管理岗位;
3、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入团、入党和表彰奖励等;
4、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可计算相应年限。
(三)关爱优待
1、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
2、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在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参加各类消防救援相关的专业培训;
4、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按等级分别享受10、15、20天)和公费体检;
5、凭工作证件可享受湖北省内就医、交通、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1、工作时制:实行工作5天(24小时驻勤)、休息2天的轮休制。
2、工作地点: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动支队(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中州路2号)。
1、应聘人员用微信扫以下小程序二维码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信网学籍证明和相关技能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曾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人员须提供相关岗位工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2、报名咨询电话:18613715672027-85697223监督举报电话:18827007119(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招聘考核分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