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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新区最新消息_长江新区的意义

作者:whxhy 时间:2022-03-03 16:09:13

2月28日,武汉长江新区正式成立,你知道筹备已久的长江新区的建设有什么意义吗?作为生活在武汉、学习在武汉、工作在武汉的人,时刻了解武汉最新的发展方向还是很有必要的,快来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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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国家级新区,还是省级新区,武汉长江新区一样可以大放异彩,其料将完成以下转变,具有以下特点:

1、拥有国家级新区,是湖北和武汉的夙愿。

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近年来,国家级新区对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推动改革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级新区的设立始于1992年,当年10月,上海浦东新区成立,成为政策最优惠的地区,“比特区还特”。此后,设立工作停止了14年。

2006年,国务院正式发文,天津滨海新区成为第二个国家级新区。之后,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兰州新区和广州南沙新区相继成立。截至2013年,全国共设立6个国家级新区。

2013年,武汉开始酝酿申报全国第7个国家级新区,并称,“一旦获批,将成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大突破”,因为武汉缺乏突破性的战略抓手。当时,武汉研究申报成立以光谷为中心的国家级新区,争取国家赋予更大的职能,将其视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新引擎。“光谷新区”的构想并未实现。

2015年9月18日,武汉再次提出,拟申报国家级新区,计划以“武汉长江新区”为名。至此,长江新区名字正式亮相,且规划位置从长江以南移到了长江以北,区域面积约600平方公里,涵盖武汉主要空港、陆港、水港,包括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等汉口主城区,也包括东西湖区、黄陂区和新洲区等新城区的部分区域。

2016年,长江新区的范围再次发生变化。武汉临空经济区和长江三峡(宜昌)新区两地被打包成全新的申报方案,两块区域联合申报国家级新区,但此种方案依然没能实现。

由于多次更改方案和区划,长江新区建设已晚于其他同类城市。如今,国家级新区已有19个,基本遵循“一省一新区”,东部沿海地区8个、西部地区6个、东北地区3个、中部地区2个。其中,中部地区的2个国家级新区,位于湖南和江西,湖北却没有。

2017年1月,武汉提出启动规划建设“长江新城”。当年7月,长江新城党工委、管委会成立。其实,长江新区和长江新城还是有所区别,长江新区定位为国家级新区,而长江新城则为城市新中心。虽然长江新区申报在长江新城之前,但2017年版长江新区方案中地理范围的最终确定,却与长江新城密切相关。

根据规划来看,长江新城更像是长江新区的核心区域、起步区或先行区。

2、国家级新区设立“降温”,加大了申报获批难度。

早在2016年2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就要求,“严控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设立”。

2020年1月,《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出,新区建设“不同程度地面临规划建设不够集约节约、主导产业优势不够突出、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改革创新和全方位开放不够深化等问题”。这意味着,国家级新区重点工作由“设立”向“提质”转变。

国家级新区在设立之初,被赋予体制机制改革、带动区域发展的使命。但在实际发展中,它们的水平参差不齐,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也大不相同。不过,这些新区本身面积不同、人口不同、优惠政策也不同,引领带动能力不同,似乎也在意料之中。

在武汉申报国家级长江新区的同时,合肥也在行动。2021年6月初,安徽省发改委将修改后的《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总体方案》报送国家发改委。目前来看,尚不知能否顺利获批。

粗略统计,杭州、武汉、郑州、合肥、济南、沈阳、石家庄、南宁、乌鲁木齐等省会城市,以及无锡、唐山、中山、襄阳、宜宾等地级市,近年来都先后表态有意申报国家级新区。

“雄安新区”设立后,4年多时间,国家级新区设立工作基本暂停。随着部分城市争创国家级新区意愿日益强烈,以及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现实需要,国家级新区设立工作重启,或已进入倒计时。谁将成为第20个国家级新区呢?

3、时至今日,无论是否获批国家级新区,长江新区建设都必须加速推进,先设立省级长江新区,显然是务实之举。

此前,2020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35号(经济发展类152号)提案答复的函》指出,武汉长江新区总体方案需要修改完善,补充有关申报要件。“下一步,我委将结合职能对这一区域建设发展予以积极关注和指导协调,待具备条件时,再统筹研究并按程序依次启动新区设立有关工作”。

方案需要调整,而调整之后能否顺利获批,依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但区域发展不能再等。

2021年4月,武汉组建13个工作专班,其中就有“长江新区建设工作专班”——加快推进申报国家级长江新区,争取先设立省级长江新区;全力推进长江新区规划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1年10月,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0617号建议的答复》,该答复指出,按照通行的程序,国家级新区一般先必须报批省级新区。从严格意义上讲,目前申报的长江新区还不是省级新区。省领导高度重视长江新区的申报工作,多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推进。

设立省级长江新区,成为申报国家级长江新区的“关键一步”。

在大刚看来,武汉城市协调发展、武汉城市圈能级提升、湖北区域发展布局深入实施,都急切需要拥有新的增长极和亮点区块,虽然获批国家级新区,能在土地、财税、政策先行先试方面获得不少优惠,但“等待”可能会丧失更多发展机遇,显然不能再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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