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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认定13个区域中心城市

作者:whnjj 时间:2021-11-23 08:31:06

在最新发布的《湖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中,让大家很关注的内容之一是湖北初步认定了13个区域中心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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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湖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该规划确定了湖北各城市的地位,也列出未来城镇化发展目标。

湖北认定13个区域中心城市

《规划》全文中,最引人关注的信息,无疑是湖北初步认定13个区域中心城市。分别是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黄冈等6个综合型区域中心城市,以及鄂州、咸宁、随州、恩施、仙桃、潜江、天门等7个特色型区域中心城市。此外,武汉是国家中心城市,襄阳、宜昌是省域副中心城市。

除了神农架之外,16个地市州都找准自身位置。湖北“一口气”认定13个区域中心城市,就是为推动区域中心城市竞相发展。头衔“大放送”,能否真正成为省域一极,各凭本事。

湖北省城镇化空间格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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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显示,湖北将逐步形成“一主两翼、两横两纵、多点支撑”的城镇化空间格局。“一主两翼”很好理解,就是以武汉、襄阳、宜昌为核心,引领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宜荆荆恩等省内三大城市群发展。

“两横”是指长江城镇发展带(长江暨沿江高铁复合城镇发展带)、汉十城镇发展带(武西高铁暨福银高速复合城镇发展带);“两纵”是指襄荆宜城镇发展带(汉江暨呼南高铁复合城镇发展带)、京广城镇发展带(京广高铁暨京港澳高速复合城镇发展带)。

“多点支撑”则是构建以中心城市为龙头、区域中心城市为纽带、县城为重要载体、重点镇为节点的城镇体系,形成“多节点、多通道、多支撑”发展新格局。

完善城镇等级规模体系

根据《规划》,湖北将形成省域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重要节点城市、其他城镇的五级城镇等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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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是省域中心城市(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襄阳(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宜昌(长江中上游区域中心城市)是省域副中心,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黄冈是综合型区域中心城市,鄂州、咸宁、随州、恩施、仙桃、潜江、天门是特色型区域中心城市。另外,还有大冶、阳新等26个重要节点城市以及其他小县城和重点镇。

为合理引导城镇人口分布,就需要以城镇等级体系为基础,推动各城向既定规模目标迈进,构建新的湖北城镇规模体系。

《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明确提出城市划分标准,即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小城市(Ⅰ型小城市、Ⅱ型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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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市规模发展现状显示,湖北目前有1个特大城市(武汉),2个Ⅱ型大城市(襄阳、宜昌),6个中等城市(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随州),24个Ⅰ型小城市和43个Ⅱ型小城市。

《规划》提出,到2035年,形成1个超大城市(武汉)、2个Ⅰ型大城市(襄阳、宜昌)、6个Ⅱ型大城市(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黄冈)、10个中等城市(鄂州、咸宁、随州、恩施、仙桃、潜江、天门、大冶、枣阳、汉川),31个Ⅰ型小城市、25个Ⅱ型小城市的城镇规模体系。

(来源:大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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