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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二套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作者:whlb 时间:2021-11-08 11:16:49

近日有网友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已经在武汉买了二套房,还能提取公积金吗?关于这个问题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了答复,所需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也都进行了一一解答。

房子3.jpg

网友:我之前用第一套房子提取过,现在武汉买了二套房,请问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通过下列条件查询,若您和配偶仅有过一套房的使用记录,再次购房属于二套房:

二套房符合条件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哦!

1、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积金系统中购买住房类提取记录;

2、2010年3月8日(含)后,职工及配偶委托扣划记录;

3、2010年3月8日(含)后,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记录。

房子1.jpg

网友:二套房未使用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提取?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2)二套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职工及配偶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终止,一旦申请二套房提取,自动放弃首套房提取资格。

二、所需资料

购买一手房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后购房可无需提供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全额购房发票。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后购房可无需提供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契税纳免税申报表》。

注:职工购买二手房时,我中心通过税务部门数据共享获取职工购房计税价格,若因税务部门数据问题无法联网核验,职工需补充提供以下任意一项:

①房产局档案科出具《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无需盖章);

②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出具《房产交易申报单》或《增量房申报表》(加盖业务专用章);

③《武汉市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复印件(无需盖章);

④ 房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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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取次数及金额

(1)职工及配偶均只能办理一次,夫妻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二套房购房总价。

(2)办理提取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四、办理地点

各受托银行或分中心

五、注意事项

(1)购买存量住房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6个月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必须为70年产权住宅类。

(3)非本市房产查询未取得结果(含异地拒绝核实、核实未取得结果等),且提取人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官方查询渠道,不予办理。

(4)职工及配偶在享受“首套住房”提取政策的同时,又购买了一套符合“二套房”提取政策的住房,应先办理“首套住房”的提取,待提取额度达到政策规定的限额或终止首套房的提取后,再办理“二套房提取”;职工一旦办理“二套房提取”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视为放弃首套房提取资格;

(5)办理二套房提取业务后,不允许添加配偶信息。

来源:湖北发布、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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