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武汉城市留言板提出一个这样的问题。他之前买了一套房,并申请了商转公贷款。后来这套房卖了,又买了一套二手房,问用公积金贷款的话,能否按首套房规则贷款呢?有相同疑问的朋友,赶快来了解看看吧。
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称,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仅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且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无房或者仅有一套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按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
因留言人已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二套房贷款。
存量房贷款期限:
1、存量房贷款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并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
2、同时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贷款期限取实际年龄的整年计算;
3、上述贷款期限以其中最短期限进行核定。 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目前,五年以下(含五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 2.75%;五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重点在于你准备买多少钱的房子,以及首付和贷款金额。
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公积金账户余额×25倍。公积金账户余额=个人缴存部分+公司缴存部分,可以通过小程序查询。
每个城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同,武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最高额度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