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武汉热点 导航

武汉难产和多胞胎规定假期几天

作者:whycl 时间:2021-10-12 13:33:10

看到有网友询问,在武汉如果是难产或者生多胞胎,具体的产假有几天呢?武汉的产假是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行,那不同情况下的假期天数,下面就来了解看看。

src=http%3A%2F%2F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2Fimages%2F20200111%2F4b181af5842f464892bd9b56f4db4a0f.jpeg&refer=http%3A%2F%2F5b0988e595225.cdn.sohucs.jpg

武汉产假规定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称,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2条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98天),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对不同情况做了不同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正常分娩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怀孕28周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视为正常分娩;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不同情况产假不同

正常分娩产假为128天(根据湖北省现行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难产生产的产假为143天(国家规定98天产假,湖北省增加的30天产假,15天难产假);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

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

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其中,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

src=http%3A%2F%2Fp2.itc.cn%2Fq_70%2Fimages03%2F20210914%2Fe4ec467ddfff4fc89cb6c3c8c1a08c43.jpeg&refer=http%3A%2F%2Fp2.itc.jpg
展开剩余部分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用户留言 联系我们

跟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