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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作者:whqq 时间:2021-05-10 11:10:11

近日关于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情况一直备受关注,十堰市的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分别在哪,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下面来看具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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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十堰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8:00。

因疫情防控的要求,请各位考生注意按照报考单位电话通知约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不要扎堆聚集,也不要错过复审。

(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地点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北京中路38号,详见附件3)。

乘车指南:外地乘高铁、动车来堰的考生可自高铁十堰东站乘坐99路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乘普通列车来堰的考生可自火车站南广场乘坐16路公交车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乘飞机来堰的考生可自机场乘坐机场公交快线1号线在顾家岗站下车、换乘12路公交车或在火车站南广场站下车、换乘16路公交车,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下车后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门进入,并继续前行至体育馆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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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面试费50元(现金)。资格复审时,由审核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由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出具证明及本人可在考录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学位的书面承诺,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核。

2.报考定向考录职位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2年);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2年);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 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5.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可以证明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资料。

在考察阶段,考录单位将对考生的实际工作经历等进行复核。考生资格审核贯穿考录工作全程,凡发现考生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16〕85号)给予相应处理。

6.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如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等,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考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如有上述情形,考生应通过公告联系电话在5月10日前主动告知;或在考录单位电话通知时,主动如实告知,并配合履行放弃考录手续)。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7.面向村(社区)干部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因在笔试报考前,已进行过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知要求负责统筹安排,请此类职位考生注意关注本县(市、区)委组织部资格复审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8.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考录单位同意,可以委托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确保资格复审资料真实可信的承诺书(委托书须注明被委托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等信息方便查核)。

四、职位调整情况

笔试后,部分职位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按照《公告》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取消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文字综合岗(14230202002007101)职位,1名考录计划相应取消;其他职位根据通过资格复审情况,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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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疫情防控须知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进场时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2. 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它

1.凡有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所提供的审核材料信息不实或经审核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空缺职位没有递补对象,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2.请各位考生注意互相转告资格复审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主动及时与考录单位取得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3. 资格复审人员较多,请大家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复审地点;因疫情防控的要求,仅允许考生本人或委托人1人进入校园及资格复审现场(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考生笔试准考证、委托书进入),谢绝其他人员陪同;资格复审地点为室内体育场馆,地面为木质地板,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穿平底鞋或运动鞋进场。

联系电话:0719-810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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