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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试用期不交社保吗

作者:whqq 时间:2021-04-19 08:46:35

每年的三月份和九月份是求职黄金期,求职的员工在面临公司提出的试用期不缴纳社保都很疑惑,为什么试用期不交社保呢,这样是不是违法的,员工承认放弃缴纳社保可以吗,下面来看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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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试用期不交社保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员工承认弃缴社保可以吗?

即使是在试用期,即使双方协商一致, 也不能不缴纳社保。按规定缴纳社保,才能在遇到医疗、失业、养老等问题的时候有所保障。

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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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各区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信访咨询:江汉区新华路25号信访处

电话:85764191

维权举报投诉:江汉区青年路342号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电话:85755113

江岸社保处 江岸区二七小路新江岸五村2号

电话:82260580

江汉社保处 江汉区发展大道金家墩玉宇里一号

电话:85617892

硚口社保处 桥口区解放大道461号

电话:83883537

汉阳社保处 汉阳区马沧湖路258号

电话:84706003

武昌社保处 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特1号

电话:51866269

青山社保处 青山区和平大道建设四路12号

电话:86867712

洪山社保处 洪山区书城路18号

电话:87223125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洪山区珞瑜路546号

电话:6788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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