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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作者:whqq 时间:2021-03-30 17:08:19

截止2020年失业补助金的领取已经过去一段时间,目前部分地区2021年仍然有实业金的领取,其中广州失业金延长到6月,那么现在2021年领取失业金有哪些条件及标准呢,还有哪些地区能够继续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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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4、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二、失业金领取后对社保有影响吗?

一般情况下,失业金领取后是不会对个人的社保造成什么不良影响,毕竟面临失业困境的时候,失业保险可以保障参保人在短期内没有工资收入时的一个基本生活。对于社保唯一的影响在于会影响到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的,在失业状态下,养老保险的缴费是中断的,因此会导致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相对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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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相关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四、有哪些地区2021年继续领取失业金

广州继续领取失业金通知

一、继续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暂至2021年6月30日,即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以及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12月已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不可再申请。相关指引见附件1)。失业补助金的申领程序和具体要求保持不变,如国家出台政策对此项工作进行明确,按国家政策执行。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取消每月签到

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全面取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签到,现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今后不需要再办理每月签到手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待遇终止业务。

三、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申领渠道及待遇发放时间

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网办渠道线上“不见面”申领(失业保险金待遇简介见附件2),也可通过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按照相关政策精神,广州市每月10日前(含10日,节假日顺延)发放上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待遇。

杭州失业金的领取

根据政策,2020年3月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以及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3类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目前杭州市区为804元/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目前杭州市区为321.6元/月。失业补助金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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