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汉江经荆门市水域十年禁捕,也就是说7月1日开始市民不能在仙居河、龙泉、高关等地区撒网捕鱼,不能多钩钓鱼,一人一杆钓鱼所得不可用于售卖。近一段时间荆门市在各湖泊开展巡查和广播宣传,因而建议不要违规钓鱼。
禁捕区域:“一江十二库”(汉江荆门段、漳河、高关、惠亭、吴岭、仙居河、象河、岩垱、建泉、黑龙泉、龙泉、樊桥水库、新埠河掇刀段)
禁捕时间:2020年7月1日起,暂定10年。
钓具数量原则上一人最多允许使用一竿、一钩,常见的一人多竿,串钩、炸弹钩、锚钩类等钓法要被禁止。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规范渔获物的品种、数量、规格,禁止垂钓渔获物上市交易,避免对禁捕管理和资源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补充说明:
今后在荆门辖区的“一江十二库”等重点保护自然水域,甚至可能所有自然水域,只能休闲垂钓,不能开展以钓鱼卖钱为目的的经营性垂钓。经营性垂钓只能到经营性水域进行,如收费水库、养殖水塘、竞技性黑坑等。
一、禁捕范围:汉江钟祥段水域,即北起宜城市流水沟易家湖,南至汉宜公路沙洋桥。
二、禁捕时间:汉江钟祥段禁捕年限10年。汉江钟祥段鳡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永久禁捕。
三、禁捕要求:禁捕期间,全面禁止一切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活动;禁止收售非法渔获物。
四、特许捕捞:禁捕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进行捕捞的,须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五、执法监督管理(一)在禁捕期间和禁捕范围内违法从事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依法处理。
(二)在禁捕期和禁捕范围内禁止从事生产性垂钓活动;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添加剂和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从事垂钓活动。
(三)凡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欢迎监督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0724-4261570。
7月28日9时,禁捕宣传车自马良镇姚集村驶上汉江大堤,对汉江沙洋段开展全线巡查和广播宣传。
◆ 空中,无人机随车巡航,利用热成像摄像头迅速锁定沿岸垂钓人员,30倍变焦高清摄像头精准捕捉人脸信息。
◆ 江中,执法艇通过高音喇叭对垂钓群众进行劝离。
通过此次巡查,“水陆空”三级执法人员配合默契,共劝离沿岸垂钓群众50余名,汉江沙洋段立体巡查模式已基本形成,对沿江的非法捕捞形成一定的震慑作用,有效解决了岸边林木茂盛、夜间追踪等执法难题。
截至目前,全市共争取禁捕退捕中央补助资金3872. 0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33.1万元。目前已使用补偿资金2715万元,全市共涉及退捕渔船2342艘,回收捕捞证368件,涉及退捕渔民4680人,已安置995人。
据了解,荆门市有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于2018年率先实施全面禁捕。分别是:
(1)汉江钟祥段鳡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汉江沙洋段长吻鮠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3)钟祥市南湖黄颡鱼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4)沙洋县长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5)京山市惠亭水库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6)东宝区钱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7)东宝区沙滩河中华刺鳅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水域总面积30414.6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鳡鳤鯮鱼、长吻鮠瓦氏黄颡鱼、中华鳖、鲶、乌鳢以及鲌类等地方特有水产物种。
举报电话:农业农村局:0724-4261570;公安局:110;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交通运输局:0724-4223436 。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