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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代训补贴政策

作者:whmc 时间:2020-07-24 18:41:41

武汉为加快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针对就业困难的人群,参与以工代训,进行多种技能培训,培训对象在16岁以上等要求的可申请补贴,不少人还不清楚如何以工代训补贴怎么拿,下面一起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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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和补贴标准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采取以工代训模式,通过在岗实践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的以工代训同时满足其他培训项目补贴申领条件的,不得重复享受其他培训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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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申领条件

申领主体。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参加社会保险,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举办扶贫车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扶贫车间须按照《关于做好武汉市就业扶贫车间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9〕27号)要求,经市人社、市扶贫部门认定。

培训对象。参加以工代训对象的年龄应当在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一是贫困劳动力,指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者(含已脱贫但标注为享受政策人员);二是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符合《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条例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用工关系。生产经营主体须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相对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每月支付不低于所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以工代训。组织开展以工代训应当制定培训方案,由生产经营主体根据岗位需求自主确定岗位技能培训内容,以师带徒、岗位实操等形式组织培训,并将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知识、疫情防控知识等纳入培训内容。以工代训应当在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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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已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农民工专项技能培训、线上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新技师培训以及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以工代训等形式的职业培训活动,截至7月15日,全市培训人数达到14.56万人次。

武汉市将继续扩大培训补贴范围和对象,对吸纳重点人群就业以及停工停产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部分行业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将按照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截至今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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