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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昌养犬管理规定

作者:whlhm 时间:2020-06-30 14:00:42

2020年7月起宜昌市正式执行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要求城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包括斗牛犬、松狮犬和秋田犬等常见犬种,且开始一段时间的养犬管理工作,未办理犬证的犬主建议马上去办理,下面我们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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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宜昌养犬管理规定

2020年7月1日起,《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将正式开始实施。

一、依法养犬。《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城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请各位市民按照《城区个人禁养犬标准》,不饲养禁养犬,已饲养的请尽快转移到可饲养区域或寄养至犬只收容机构。

二、规范养犬。城区养犬实行登记制度。只要到具有法定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就可以通过网上网下便利流程办理犬只登记,全免费获得电子犬牌(办理流程见背面)。

三、文明养犬。市民外出遛犬务必牵栓狗绳狗链,防止伤人,务必及时清理犬便,保护公共卫生。不要带犬到学校、医院、商场、公交车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得弃养犬只。

四、健康养犬。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全世界每年有55000人死于狂犬病,我国有23个省份、超过900个县市区有狂犬病病例报告。为了健康,请定期为您的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

最后,请大家记住一句话:养狗要登记,定期种疫苗,不养禁养犬,犬只不遗弃;遛狗牵狗绳,主动避他人,狗便要清理,伤人要担责。

二、31种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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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养禁养犬只这样处理:

7月5日起由市公安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含夷陵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市畜牧兽医中心,配合对全市已有犬只进行集中登记备案。

1、已饲养禁养犬只的,逐一上门工作要求其采取收容机构寄养。非城区饲养等方式处理,8月31日前清理完毕。

2、因救助流浪犬饲养多条犬只的要引导其送至收容机构,鼓励爱心人士到收容机构,采取义工等方式献爱心。

3、老年人、残疾人、盲人等特殊养犬群体,社区要帮助其完成网上登记备案操作。

三、宜昌市犬证登记流程

宜昌市通过9月1日至10月30日为期2个月的规范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及一年的养犬管理工作后,要求2020年年底前犬只办证率达到60%以上。已养犬只且符合饲养标准的犬主,可前往具有法定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登记犬只免疫信息(打疫苗),然后申请权证,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到社区领取电子犬牌。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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