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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就业、出境这些证明不用开

作者:whlhm 时间:2020-06-04 14:49:58

关于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武汉的老百姓被困扰太久。自2020年6月开始湖北省境内关于入学、经济困难援助、出入境不用再提供这些证明,今后办理更方便了,下面我们来看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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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今后不用开这些证明

1、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不再需要提供监护人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

新《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修改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教育的条件,不得歧视”。

2、经济困难公民申请法律援助,不再需要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供和填写材料中包含的“经济困难证明”改为“经济困难告知承诺书”。承诺书中应含载明申请人家庭人口状况、就业状况、家庭财产、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

3、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就业援助不用提交相关证件申请审核

新《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修改为“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动态管理和援助责任制度,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

4、育龄妇女离开户籍地外出就业,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不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新《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为“育龄妇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往省外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时,应当到当地村(居)委员会或社区进行登记,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5、归侨、侨眷提出出境申请不再需要凭户籍证明

新《办法》修改为“归侨、侨眷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出境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且通知申请人”。相比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删去了“凭户籍证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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