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起湖北省各地开始指定摆地摊地段及时间政策,其中监利县安排已出炉,共分为时令瓜果摊、茶摊、菜摊、夜市等多种经营类型,不同类型、地段开放时间不同,部分地段不限时,下面我们来看具体的地段情况。
1、时令瓜果临时摊点(不限时间)
1.宜家新城
2.红城幼儿园
3.镕金广场对面空地
4.江城路老环卫局
5.江城南路西侧空地
6.老人民医院
7.书香四季城北门北侧
2、茶摊(18:00-22:30)
1.龙腾广场周边指定区域含建设大道(交通路-江城路)
2.步行街周边指定区域
镕金广场周边指定区域
3、餐饮夜市(18:00-22:30)
1.实中路(天府大道-容城大道)
2.天府大道(交通路-民主路)
3.步行街区(交通路-实中路)
4、菜市场外延摊点(04:00-11:00)
1.城西市场后河(群进桥-跃进桥)
2.东区市场(计生巷指定区域)
3.南门市场(建设路-江堤)
4.天府庙大市场(莱特巷指定区域)
5、出店经营(不限时间)
城区门店(除监利大道、监江高速连接线、江城路)
6、日杂百货类临时摊点(18:00-021:00)
1.林长河公园北门指定区域
2.玉沙广场南侧指定区域
3.容城大道北侧指定区域(交通路-保和门路)
4.百晟广场指定区域
7、日杂百货类临时摊点(不限时间)
1.步行街指定区域(交通路-实中路)
2.翔宇东门对面空地指定区域
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定自6月1日起至10月1日止,允许指定经营种类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设立临时经营摊点(具体标准见附件),若需延长再行通告。
二、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原则。摊贩经营者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机动车道、停车位,不影响市民生活,不破坏市容市貌,不污染生态环境。
三、摊贩经营者要服从管理、主动配合。经营活动结束后,商贩摊主应及时恢复摊区环境卫生,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并倒入指定垃圾箱;从事食品销售的摊主,必须实行“一桌一垃圾桶”,采取有效的地面污染防治措施;出店经营范围为距门店门面1.5米区域,不得占用全部人行道。对商贩摊主出现的违规问题或者市民投诉,由城管部门根据容错纠错原则,第一次予以指导帮助,第二次予以教育提醒,第三次发放行政处罚告知单,拒不规范其经营行为的,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
四、广大市民要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文明消费。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酒后滋事,不得酒后驾车,造成违法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摊主没有尽到提醒义务的,由城管部门根据本通告第三条意见处理。
来源:监利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