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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生活垃圾分类

作者:whzy 时间:2020-05-13 14:08:29

垃圾分类是为了保障我们的生活环境,对大家的生活起到一个更好优化作用,同时也加速垃圾处理的速度,武汉作为第一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根据最新消息将会在7月1日这个是开始实行垃圾分类的规定,违规者将会进行处罚,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处罚的标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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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据悉,武汉市计划从7月1日起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对违规单位,最高处罚达5万元;对不分类的个人,将处50元—200元以内罚款。

此前,武汉市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7月1日《办法》正式实施后,意味着该市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阶段。

垃圾分类标准

《办法》拟将武汉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可回收物,表示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有害垃圾,表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厨余垃圾,表示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其他垃圾,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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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罚款(单位)

强制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未保持生活垃圾投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单位,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未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未将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地点贮存或收运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未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未建立分类台账的,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的,对分类收运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不遵守分类处置规定、且限期仍不改正的,对处置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生活垃圾经营处置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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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违反四种情形面临200元罚款

对于居民来说,违反以下四种情形,才会面临200元罚款。

首先,未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分类垃圾桶内,如将厨余垃圾投放到可回收垃圾桶中。

其次,居民的大件垃圾,如空调、冰箱及床等,应预约物资回收单位上门收集或管理人指定的投放点投放。如果随意乱扔小区或其它地方,有可能被处罚。

第三,乱倒装修垃圾行为,将会被罚。应该预约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或投放到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

最后,将动物尸体投混入生活垃圾中,也将会面临处罚,应该投放到其他垃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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