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除了关注肺炎疫情发展之外,人员就业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事情,现在很多外出务工人员都开始返岗就业,为了扶持贫困人员外出务工,湖北省发布了一系列的帮扶举措,例如提供一次性的交通补贴以及200元的生活补助等。
昨日湖北省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围绕全力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等4个方面,出台了15条政策措施。《措施》提出,支持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在落实人社部门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基础上,给予每人2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
1、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带贫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申请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可再次申请1000元/人的吸纳就业补贴。
2、增设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
2020年继续为贫困人口安排不少于6.675万个生态护林员岗位。利用光伏扶贫发电收益设置不少于5万个扶贫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业。
3、用足金融扶贫政策
力争2020年新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0亿元,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对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在2020年1月1日到期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实施最长6个月的延期,并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
4、加大产业奖补力度
引导贫困户发展“菜篮子”“米袋子”等短平快产业项目,支持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资金进行适当奖补。对新开办农家乐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农家乐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5、支持致富带头人留乡创业
对带动贫困人口10人以上,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可提供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扶持,并按3%的利率给予贷款贴息,其他财政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