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公积金中心最新消息,发布了《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下面小编便为大家带来2025年西安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及贷款流程等,赶紧看看吧!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具体期限以现行贷款政策规定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规定期限,缴存时间和余额合并计算。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状态正常;
2、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
4、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7、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提供虚假贷款资料的;
(2)被中心认定存在违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处理完毕的;
(3)全国范围存在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4)家庭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5)借款申请人非房屋买受人,或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
(6)购买再交易住房,买卖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的或买房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不超过二年的;
(7)不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的;
(8)所购住房已设立居住权或所购住房用途为非住宅或购买房屋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9)借款申请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10)存在其他公积金监管部门规定不予贷款情形或存在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后,如购房人有公积金贷款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楼幢备案,备案所需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或批准设立文件(复印件);
2、《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项目申报表》及不拒绝职工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3、商品房项目提供“商品房预(现)售许可证”复印件;配售型保障房项目提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预(现)售许可证”复印件;单位集资建房提供住建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
4、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保障性住房配售合同》)中该项目建设依据及预售依据信息页。
(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已婚职工还应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明;
2、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购房首付款凭证;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资金证明;
4、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
5、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征信报告;
6、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印章(1.5×1.5厘米正楷);
7、其他相关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电子码(异地缴存职工提供)。
(2)用工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职工提供)。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再交易住房提供)。
(4)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或延迟退休的,需提供单位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
(5)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高额度的,提供可证明生育关系或依法抚养关系的材料: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等。
(三)受委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项资料后,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并签署《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表》。
(四)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贷款,由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
(五)由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将借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保证人,办理担保有关手续。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申请人或受委托银行应到不动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申请人应将有价证券交付质权人收押保管,或办理出质登记。
(六)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受委托银行根据保证人出具的担保办结证明或借款人提供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结证明、受委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转入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内,不得直接转入借款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给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