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成都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开展综合能力评估的服务,将从9月中旬开始申请。线上和线下的申请方法,可以通过下方内容了解。
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是由专业人员依据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和《蒙特利尔认知评估量表》,对老年人个体的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进行的分析评价工作。
通俗来说,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的主要内容是老年人独立生活的能力状况,这些能力包括老年人穿衣吃饭洗澡等自理能力、行走上下楼等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能力等。通过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可以判断一个老年人生活能否自理、需不需要人照顾以及在哪些方面进行照顾等情况。而此次成都市为户籍老年人免费开展的综合能力评估就包含了老年人能力评估和认知障碍风险评估。
报名申请方式分为线上与线下两种。
1.线上申请:老年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可通过“成都市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线上申请端口提交申请。对于线上申请对象,评估机构会在收到评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同申请对象取得联系,确定评估时间和评估方式。
2.线下申请: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集中评估点位现场申请。对于现场申请的对象,机构应即时开展评估。
温馨提示:集中评估点位将依托公办养老机构、街道为老服务综合体、社区为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施设立,由区(市)县民政部门确定并对外公布。
关于评估方式,分为初步评估和正式评估两个阶段。
1.初步评估:评估机构根据申请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意向评估方式(评估方式分为上门评估和集中评估),安排专业人员开展初步评估。
2.正式评估:初步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的评估对象进入正式评估环节。评估时,评估对象身体发生不适或精神出现问题,须终止评估。
评估机构现场出具评估结论及照护服务建议,2名评估员及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共同签字确认。
如果对评估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复评:可在收到评估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民政部门提出复评申请,区(市)县民政部门收到复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安排其他评估机构进行复评,复评结论为最终评估结论。
注意: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为动态评估,在首次评估后,若无特殊变化,至少每12个月评估一次,程序与首次评估相同;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可申请即时评估。失能人员重新申请评估,初评结果均为依赖指标的可直接维持原有等级,不再进行正式评估。
评估完成后,老年人可根据评估结论和照护服务建议,选择适宜的专业服务或者申请相关保障政策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家属也可有针对性地为老年人提供更直接、有效的照护。各区(市)县民政部门还将会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结论,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为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