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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子女学费补贴政策2024

作者:whcsf 时间:2024-08-30 09:42:23

2024年江汉区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子女学费补贴标准为:幼儿园和普通高中均为3000元/年/人;中专生:1000元/人/年(学费不足1000元按实际金额补贴);大专生:4000元/人/年;本科及以上:5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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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以上

一、受理条件

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中专、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本科院校(含特教学院)以上,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的江汉区户籍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

1、持有《武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读大学(大专)、中专(职业高中)的武汉市城镇和农村享受低保的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2、持有武汉市户口和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读大学(大专、中央电大武汉残疾人教育学院)、中专(职业高中)的残疾学生。

二、需交资料

(一)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申报时为低保身份)

1、《武汉市特困残疾人家庭就读中专以上学校子女学费补助审批表》2份,街道审核并签字、盖章,收原件。

2、户口簿(首页、残疾人页、子女页),验原件收复印件(残疾人和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交出生证明复印件)1份。

3、残疾人和子女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4、低保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残疾人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新生录取通知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7、学费缴费正规机打发票,收原件1份。

8、残疾人工行卡号。

(二)残疾学生

1、《武汉市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学费补助审批表》2份,街道审核并签字、盖章,收原件。

2、户口簿(首页、残疾人页),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第二代残疾人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新生录取通知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学费缴费正规机打发票,收原件1份。

7、残疾人工行卡号。

三、补贴标准

1、中专生:1000元/人/年(学费不足1000元按实际金额补贴);

2、大专生:4000元/人/年;

3、本科及以上:5000元/人/年。

四、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五、咨询电话

江汉区残疾人联合会:027-85511776

幼儿园、普通高中

一、受理条件

1、接受幼儿园教育的残疾儿童或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2、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残疾学生或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3、经区残联审核认定的其他对象。

4、幼儿园教育补助对象每年申报两次(3月、9月),普通高中补助对象每年申报一次(9月)。

二、需交资料

(一)残疾学生(儿童)

1、父母及本人户口薄

2、父母及本人身份证

3、残疾人证

4、就读学校学费收据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新生需提供《入园(学)通知书》

6、本人银行卡号。

(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1、父母及本人户口薄

2、父母及本人身份证

3、残疾人证

4、低保证

5、就读学校学费收据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新生需提供《入园(学)通知书》

7、本人银行卡号。

三、补贴标准

1、幼儿园和普通高中学费补助均为3000元/年/人,其中幼儿园每半年每人补助1500元。

2、幼儿园、普通高中学费补助由残联核定、财政核拨资金、银行代发到人。

四、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五、咨询电话

江汉区残疾人联合会:027-8551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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