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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军山街硃山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作者:whycl 时间:2024-08-08 16:54:52

官方已经发布军山街硃山村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内容已通过下文整理完毕,需要了解的网友可以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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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文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蔡甸区军山街硃山村的集体土地0.6777公顷,并于2023年9月7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武经开土告字[2023]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0.6777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军山街硃山村。

二、征收目的:该项目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6777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88.5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59.9765万元。

五、关于拟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按照《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要求执行。经调查,被征地范围集体土地上无房屋拆迁,无需补偿安置。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经蔡甸区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鉴证,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数量已调查,结果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为准,补偿金额依签订协议确定。

七、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根据蔡甸区军山街道硃山村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村集体所有,不涉及其他权利人,具体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八、其他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按下列规定执行:

1、《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

2、《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武政规[2022]3号)

3、《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

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5]13号)

征收土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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