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生活城事 导航

2024年珠海春节能放烟花吗

作者:whycl 时间:2024-01-12 11:37:30

今年春节期间,珠海市可以放烟花吗?目前,金湾区、香洲区和斗门区都已经发布了《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哪些地方能放烟花,哪些地方不能放烟花,赶快来了解下。

src=http%3A%2F%2Fp3.itc.cn%2Fq_70%2Fimages03%2F20201127%2Ffd00dd3dc0e6464c8e6ada482304bf00.jpeg&refer=http%3A%2F%2Fp3.itc.jpg

金湾区

1、禁止燃放区范围

(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包括石油化工区(西至高栏港大道,东至鸡啼门水道,北至太平山,南至高栏岛)、精细化工区(高栏港大道,珠海大道与南水沥沿堤路合围区域)、石油仓储区(西至崖门水道,南至铁炉湾,东至西枕湾,北至环岛西路)。

(二)三灶镇:航空新城区域(双湖路以东,珠海大道以南,金湾路以西,中心河以北)、三灶社区、金海岸社区、鱼月村部分区域(金海岸大道两侧各外扩1公里内范围)、定家湾工业园区域、珠海机场片区。

(三)红旗镇:湖心路-金湾互通立交-机场东路以西,成行路-藤山路以南,双湖路以东,中心河以北区域;双湖路以西,藤山二路-富康路以南,富康路-X589以东,珠海大道以北区域;富康路-X589以西,虹晖三路-东成路-和兴路-青年路以南,鸡啼门水道以东,珠海大道以北区域、大林山周边区域。

(四)南水镇:装备制造区(珠海大道以西北,南水大道以西南)、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高栏大道以西北)。

(五)平沙镇:美平一街-建行路以西,庆平路-升平大道以北,长安路以东,平沙三路-平沙二路以南。

(六)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山林重点防火区。

(七)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内、建筑物的房顶、楼道、阳台、窗口、室内。

(八)其他不宜或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2、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相关规定,在非禁止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具体品种为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D级)、旋转类(C级、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D级)、组合烟花类(C级、D级)。

香洲区

1、燃放时间

2月9日20:00—次日01:00

(农历除夕 星期五)

2月10日-2月12日20:00-24:00

(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

2月24日20:00-24:00

(农历正月十五 星期六)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一)情侣南路拱北湾;

640_wx_fmt=png&from=appmsg&wxfrom=5&wx_lazy=1&wx_co=1.jpg

(二)情侣中路海天公园沙滩;

640_wx_fmt=png&from=appmsg&wxfrom=5&wx_lazy=1&wx_co=1 (1).jpg

(三)前山河畔南屏中信红树湾北区段(澳门回归纪念公园前)。

640_wx_fmt=png&from=appmsg&wxfrom=5&wx_lazy=1&wx_co=1 (2).jpg

区域范围见附图,具体以现场标识为准,香洲区其他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40_wx_fmt=jpeg&wxfrom=5&wx_lazy=1&wx_co=1.jpg

3、燃放种类

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

严禁燃放A、B级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注:依据国家标准,按照烟花爆竹药量及危险性分为4个级别,危险性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上市的所有烟花爆竹产品应在外包装上明确标注等级。A、B级产品需由取得燃放专业资质的人员燃放,无需加工安装的C、D级产品可由普通消费者燃放。

斗门区

一、禁止燃放区范围

(一)井岸镇辖区。

(二)白藤街道核心区:团结社区、新城社区、白藤社区、湖滨社区、家和社区,以及鹤洲社区(不含白藤头街心公园区域)。

(三)斗门区大气重点管控区域:斗门区气象局周边1公里范围内。

(四)斗门区各工业园(区)企业内部及周边80米范围内。

(五)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山林重点防火区。

(六)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商(市)场、公共娱乐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内、建筑物的房顶、楼道、阳台、窗口、室内。

(七)法律、法规禁止或其他不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注意事项

(一)斗门区不设置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举办。

(二)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三)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应急管理、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0756-2780278(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110(非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

展开剩余部分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用户留言 联系我们

跟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