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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whcsf 时间:2023-11-30 15:02:54

长江大学为培养高层次的专门人才,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现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年长江大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和准备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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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上各招生学院所列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4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以服务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拔尖创新人才。

三、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采取的学制为“1+4”(硕士研究生1年、博士研究生4年)、“2+3”(硕士研究生2年、博士研究生3年)、“3+3”(硕士研究生3年、博士研究生3年)三种模式。

四、招生方式

(一)公开招考

指面向符合公开招考条件的人员,采取“初试+复试”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申请-考核”

指面向硕士生,采取“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硕博连读

指面向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符合学校及各招生学院博士生招生条件的招生方式。以上三种方式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

五、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前);

②具有高级职称;

③修完所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生阶段的主干课程;

④近五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核心刊物以上(其中检索1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排名前3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博士生报考条件的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参加“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具体按照《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各招生学院招生选拔方案执行。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参加申请硕博连读选拔的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具体按照《长江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和各招生学院招生选拔方案执行。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9日至2024年3月1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各招生学院具体报名时间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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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部分招生学院生源不足,将再次开通报名系统,请以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核

1、以上报考材料的审核形式和时间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2、“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考生资格审查的形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3、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长江大学网上综合缴费平台缴纳报名费。

七、考试及选拔

(一)公开招考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左右;

2、考试地点:报考学院所在校区,具体地点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3、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自然辩证法。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公开招考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安排见我校各招生单位官方

(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三)硕博连读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八、复试及录取

(一)公开招考复试及拟录取

1、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具体详见学校及各招生学院复试方案;

2、我校将根据实际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

3、所有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

(二)“申请-考核”复试及拟录取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安排

(三)硕博连读拟录取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安排

以上三种招生方式最终录取结果详见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雷老师、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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