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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提取公积金流程

作者:whycl 时间:2023-09-08 10:08:20

已经拿到首套房不动产权证,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今天的专题内容就来跟各位介绍下,具体的提取条件、流程等,希望能给需要的朋友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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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自住住房办理条件;

2、该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提取次数及金额

1、职工及配偶每三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购买还建房时,提取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

3、办理提取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三、办理流程

1、柜面办理

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②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③《不动产权证书》;

④房查证明(含房查单、微信公众号“武汉住保房管”现场查询);

⑤购买一手房的,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契税纳免税申报表》。

办理地点

各旗舰店网点

2、网上办理

以武汉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为例,已在柜面完成过全量数据采集的,二次办理可全程网办。

①搜索“武汉公积金”微信小程序,进入主界面,选择“业务办理”。

②注册登录,选择“提取申请”。

③选择“购房类提取”,选择“首套自住住房”。

④选择“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按照系统提示,依次完成“信息录入——人脸识别——签署协议——提取申请——提取入账”。

四、注意事项

1、购买自住房为存量房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6个月后,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必须为70年产权住宅类(房屋使用年限以土地使用年限为准);

3、非本市房产查询未取得结果(含异地拒绝核实、核实未取得结果等),且提取人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官方查询渠道,不予办理;

4、职工及配偶所购自住住房为非本市住房的,每次提取均需提供全套提取材料办理提取审核;

5、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婚后配偶办理不动产权证提取的,需结婚登记满6个月,且夫妻双方到柜面签订承诺书后办理;婚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上列明“单独所有”的,职工及配偶均可办理本项提取业务;

6、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多种提取方式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一旦选择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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