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审核结果已经发布,各位可以点击或复制下方的入口,查询自己是否通过了申请。如果还不清楚申请条件的朋友,欢迎来了解看看。
https://www.rhgzf.com/Dynamic/Index?type=88
温馨提示
本准入资格确认书自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二年。
公示单位:上海荣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接待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1533号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30;周六、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电话:021-62060073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均为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参照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计算的相关规定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普陀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在本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职工、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本区户籍人口的在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