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城区2023年1月21日(腊月三十)至1月23日(正月初二),每天上午7时至晚上11时,干河街道、龙华山街道、沙嘴街道和杜湖街道部分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21日(腊月三十)至1月23日(正月初二)共三天,每天上午7时至晚上11时。
按照“保障安全、合理规划、喜庆祥和”的原则,指定燃放地点为:
1.干河街道:沿河大道欧湾闸至北坝闸段汉江堤外侧;
2.龙华山街道:沿河大道钱沟北路至何李路段汉江堤外侧;
3.沙嘴街道:钱沟南路延长线至仙彭线路段(新仙桃中学工地南侧);
4.杜湖街道:沔州大道西端路段(通顺河以西)。
严禁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等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1、燃放人员应当自觉在规定时间内到可燃放区域燃放,城区其他区域任何时间严禁燃放;
2、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向人员、车辆、建筑物、树木投射、投掷;
3.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5、儿童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
6、在观看烟花爆竹燃放时,不得推搡拥挤,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