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武汉热点 导航

2022江苏定向培养军士招生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

作者:whcsf 时间:2022-06-30 16:43:54

2022年江苏省定向培养军士招生计划来啦!那2022年江苏省定向培养军士招生人数是多少?2022年江苏省定向培养军士招生院校有哪些?接下来小编便为大家带来2022年江苏省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简章,一起看看吧!

1656576402927911.jpg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2022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48所地方高校2022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面向我省生源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军士505人(含女军士15人,详见附件)。

1.png

2.png

3.png

三、招生办法

定向培养军士志愿填报安排在7月27日至28日进行(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时),其中,备注为水面舰艇合格的专业仅限体检结果为水面舰艇合格人员填报。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纳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组织实施,预报名、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工作于7月24日前完成。

1、宣传报名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填报有关高校“定向培养军士”专业组志愿。有关单位和高校要提前做好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的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考生于7月8日18时前,在“江苏征兵”微信公众号“我要当兵”端口上完成预报名工作。

2、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7月8日18时报名截止后,省征兵办将考生名单汇总下发至各设区市征兵办,由各设区市、县(市、区)征兵办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体格检查按照义务兵征集条件标准执行,体检结果要区分陆勤人员合格、水面舰艇人员合格、不合格;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7月24日18时前,由各设区市征兵办将“双合格”人员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和《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原件送至省征兵办。

3、志愿填报

通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在“定向培养军士”栏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7日至28日,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40个定向培养军士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考生的体检结果须满足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方可填报相应专业志愿。填报定向培养军士志愿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普通类专科批次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但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专科志愿。

4、录取

定向培养军士的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批量投档前进行,省教育考试院依据省征兵办提供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综合考生分数、报考志愿、体检合格类型进行专项排序,按照招生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等要求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当平行志愿线上考生数量不足时,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线上考生中征求志愿并投档录取。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培养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招收部队应当协助做好专业课教学工作;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1、教学管理

定向培养高校应当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应当本着专业对口和指导便利的原则指定教学指导机构,会同定向培养高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在校学习期间,教学指导机构应当加强培养跟踪,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应当指导做好定向培养军士对象的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

2、淘汰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入学1个月内,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应当指导定向培养高校组织身体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至其他班次学习。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违法犯罪,以及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的,取消其定向培养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所在定向培养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毕业

定向培养军士完成入伍训练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定向培养高校,由招收部队通报定向培养高校直接为其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未完成入伍训练,或者入伍实习期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经招收部队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注销其入伍手续,定向培养高校负责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复学。

五、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的3月1日。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军士统一接入部队。

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军士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及入伍之前建立的学生档案、党(团)员材料等。

六、任命及待遇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其军衔级别、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算。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展开剩余部分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用户留言 联系我们

跟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