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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2024年9月

作者:whcsf 时间:2024-09-05 08:53:47

根据工作需要,黄陂区公安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辅警40名,其中留置场所看护岗11人、专职驻村辅警岗13人、兼职驻村辅警2人、其他岗位辅警14人。下面一起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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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数

留置场所看护岗11人、专职驻村辅警岗13人、兼职驻村辅警2人、其他岗位辅警14人。

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警务辅助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口吃、纹身、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

6、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者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体型符合标准(BMI,即体重(KG)/身高(M)²=18-26之间);

(二)岗位条件

1、留置看护岗: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

2、专职驻村辅警:男女不限,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本村或附近居民优先,30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至1994年9月1日期间出生)的退伍军人优先。(空缺行政村见附件);

3、兼职驻村辅警:男女不限,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至1994年9月1日期间出生),由该村所在地派出所负责推荐、政审、体检、向分局报备;

4、其他岗位辅警: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目前正在从事辅警工作,或者从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不满三年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1、登陆“黄陂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9日上午12时

报名地点: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政治处1105室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如实规范填写表内信息;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打印);

(4)个人征信记录;

(5)部队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

(6)已就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工作人员当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

3、政审。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政治立场、遵纪守法等。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文化知识、时事政治和法律基本常识等,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和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标准为:

(1)男子1000米跑:18-35周岁≤4′55″;36-40周岁≤5′05″;41-45周岁≤5′10″。女子800米跑:18-35周岁≤4′50″;36-40周岁≤5′05″;41-45周岁≤5′10″

(2)男子10米*4往返跑:18-35周岁≤14″3;36-40周岁≤14″9;41-45周岁≤15″2。女子10米*4往返跑:18-35周岁≤15″3。

(3)男子纵跳摸高≥265厘米;女子纵跳摸高≥230厘米。

5、体检。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6、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三天,公示期满后组织岗前培训。考试综合成绩根据分局岗位需求保留一段时间。

五、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1、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拟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按现行对应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含工资、社保、服装等)。

六、特别提醒

1、对不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3、咨询电话:027-61005304,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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