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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作者:whmc 时间:2021-08-28 09:20:01

武汉购买二套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武汉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能提取吗,提取需要哪些材料及条件呢,武汉住房公积金二套房是怎么定义的及条件,近日有不少居民询问,下面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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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二套房提取政策

一、定义

第二套自住房,是指职工及其配偶只有一套自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不含租房和加装电梯提取)的,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

二、提取条件

通过下列条件查询,职工及配偶仅有过一套房的使用记录,再次购房属于二套房:

1、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积金系统中购买住房类提取记录;

2、2010年3月8日(含)后职工及配偶委托扣划记录;

3、2010年3月8日(含)后,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记录。

注:二套自住住房定义中的2010年3月8日,以当前住房公积金系统中记录的提取和贷款信息为准,不区分中心城区和新城区。

武汉住房公积金二套房提取额度及提取次数

一、支付购房款(未使用公积金贷款)

提取次数:

职工及配偶均只能办理一次。

提取额度:

1、夫妻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二套房购房总价;

2、办理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提取次数:

职工及配偶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1、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异地公积金贷款部分本金;

2、办理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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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二套房提取材料清单

武汉住房公积金二套房提取方式包括支付购房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不同方式所需材料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支付购房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未婚职工柜面签署《未婚声明》;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购买一手房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供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注:职工购买二手房时,我中心通过税务部门数据共享获取购房计税价格,若因税务部门问题无法联网核验,职工需补充提供以下任意一项:

①区房产局档案科出具《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无需盖章)

②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出具《房产交易申报单》(加盖业务专用章)

③《武汉市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复印件(无需盖章)

④ 房查证明。

二、偿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且要素完整的贷款情况证明(写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联络人等基本信息)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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