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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转入武汉落户方式和条件

作者:whzsy 时间:2020-12-17 19:03:00

武汉是一个外来人口很多的城市,除了大学生很多,还有很多外来人来武汉工作。很多在武汉生活的人户口都不在武汉,那么外地户口要如何转入武汉呢?下面是几种外地户口转入武汉户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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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才引进落户

凡毕业超过两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就业创业的,只要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只需提供1年社保缴纳证明及住所证明,就可在武汉市落户。

附件:武汉大学生落户指南

二、父母、子女、夫妻之间投靠

夫妻挂靠:

中心城区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

父母挂靠:

6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或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的外地的父母都可以投靠户口在武汉的子女。

子女挂靠:

子女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可挂靠父母的户口,子女的户口可随父母任意一方挂靠。收(抱)养的子女也可以落户武汉,但是仅限学龄前儿童、弃婴,且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都可投靠在武汉的亲属。

三、军队干部家属可随军户口

1、现役军人且是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2、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也可以办理。

3、符合安置部门政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需要改变原户口性质或户口不迁回原籍的复退军人也可在武汉安置户口

四、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

1、 申办人必须是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且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2、户籍不在武汉市或户籍在武汉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武汉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五、港、澳、台及国外回归定居人员

符合出入境回国定居政策条件的港、澳、台基国外回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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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技人员家属随迁户口

1、经省、市人事部门认定,符合随迁条件的专业技术干部家属。

2、随迁子女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

七、购房入户

1、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3、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4、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八、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制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涉及积分入户指标有四项:分别是社会保险、技校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职业等级资格,其中社会保险既是四个门槛指标之一,又是加分指标之一。

四项指标的具体分值:

社会保险是指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每满一年积2分累计积分,最高不超过30分;技校学历积10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工积30分、中级工积60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积80分。

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都可以做“积分入户加减法”:

1.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2.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积分入户加减法:

积分入户申请人的总积分=加分指标的积分之和—减分指标积分的累计积分。

武汉落户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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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2905778

2、江汉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5767006转8019 传真:027-85755159

3、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3770429

4、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4670589转8010

5、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8922413

6、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6848225

7、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65397011

8、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3255896

9、汉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4756705

10、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69813575

11、江夏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联系电话:027-85398704

12、黄陂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61002717

13、新洲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30400

联系电话:027-89354119

14、水上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联系电话:027-85394787

15、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4809867

16、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下面是最新地址)

联系电话:027-67880300 67880666

17、东湖风景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联系电话:027-85397529

18、化学工业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联系电话:027-86869016

19、江岸户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5391013 传真:027-8270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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