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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作者:whlhm 时间:2018-11-08 10:13:09

在武汉参加工作之后,多长时间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参保缴费的时间是怎样的?生育保险待遇又有哪些呢?以下是武汉生活网为您整理的相关生育保险待遇信息,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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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用人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参保并缴费,个人不缴费。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

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二、、关于参保缴费时间

职工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生育保险后,在中心城区与新城区或新城区与新城区之间跨区域参保时,未中断的缴费时间可连续合并计算。

职工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因变换用人单位中断参保缴费时,3个月(含)内在新单位按规定缴费的,缴费时间可合并连续计算;超过3个月缴费的,缴费时间从重新缴费开始计算。

本意见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三、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包括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引)产、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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