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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政策

作者:whlhm 时间:2018-09-18 11:26:57

如果你是开发区户籍人员想要迁入中心城市落户的话,应该这么办理呢,有什么条件吗?我们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你最想知道的办理时长也必需要知道,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武汉最新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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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1、开发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的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有自有产权房屋;

3、同户的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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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有产权房屋的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

2、窗口民警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四)办理期限

材料准确齐全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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