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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可以提取的额度是多少

作者:whlw 时间:2019-09-12 16:39:33

当你的公积金缴纳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但提取是有条件的,不同情况下提取的金额也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武汉公积金在不同情况下提取的额度是多少!

一、销户

符合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提取全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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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买首套住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允许每3年提取1次(不含百元以下金额)

(1)首套房未付清房款的,转账办理1次提取;如转账提取金额未超过购房总额70%的,提取满3年后,可再次办理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2)首套房未贷款的,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3)购买二手房的,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金额的70%;

(4)买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每3年办理转账冲贷1次,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前3年(36期)应偿还的月还款额之和。

三、房租

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租用扣除家庭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且单身职工每月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600元、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800元。

租赁廉租住房的,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承租期内的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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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住房翻修

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五、家庭突发状况

1、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单位报销或医保支付部分)

2、因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在事故、灾难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损失总额(扣除各项保险赔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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