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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武汉毕业生落户最新办理手续

作者:whlj 时间:2019-07-30 10:45:44

武汉作为大学生最多的城市,对应地每年都有大量地毕业生留在武汉,而近日武汉对大学生又有了一些新的落户政策,那么相比以前,最新的办理条件与流程又是怎样的呢?快来跟随小编的步伐一起来瞧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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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携带材料

(一)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

(二)携带毕业证和学历证明

(三)自有房屋落户的,需要提供自有房屋权属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及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自有房屋立户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未立户的需房主书面同意

(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

(六)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七)配偶及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八)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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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一)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毕业生

(二)毕业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

(一)申请提交材料。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窗口申请;

(二)受理核发证件。户籍窗口民警审查,材料准确齐全现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重复户口或重身份证号未处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依法处罚

(3)办理入户归档。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和《户口迁移证》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打印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4)档案资料管理。申办落户所需材料由受理窗口收取装订成卷,分局统一存档备查

网上受理

(1)上传提交材料。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武汉公安网上服务”,拍照或扫描上传落户需提交材料

(2)网上受理审核。各分局户籍窗口每日在“武汉公安网上服务”受理审核,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操作,对“审核不通过”的,应详细说明原因

(3)核发准迁证明。已“审核通过”的,于2个工作日内在人口系统中开具《准予迁移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加盖“网上办”印章,并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方式予以核发

(4)办理入户归档。申请人持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归档手续,派出所应认真审核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准确无误的,打印户口簿或社区公共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处罚

(5)档案资料管理。派出所户籍窗口收取的落户所需材料要装订成卷,定期交分局统一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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