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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怎么办理台湾通行证

作者:whzy 时间:2019-04-06 11:02:15

现在外出旅游成了越来越多的人出行放松的方式,台湾最为著名的集小吃,风景,人文为一体的旅游胜地,也是常常受人们的青睐,去台湾进行旅游。可是去台湾旅游时我们都需要办理台湾同行证,那么在武汉如何办理台湾通行证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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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条件

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

2、在武汉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非武汉市户籍的省内户籍居民。

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的非武汉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4、非武汉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就学人员省内户籍的是指全日制大中专学生,省外户籍的是指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5、60周岁(含)以上,且在武汉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武汉市户籍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6、在武汉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换、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的非武汉市户籍的内地居民(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7、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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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如手写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1张及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4、非本市户籍人员(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交验下列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国家工作人员均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属单位或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非武汉市户口的湖北省内常住户口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由备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居住地工作满1年(含)以上的证明。6、被探望人员为经台办批准赴台的,申请人还应提交被探望人员赴台签注复印件或被探望人员“赴台批件”、“立项批复”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7、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8、提交有效的入台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9、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前往台湾定居的,须提交注销户口的证明。

3、办理流程

领表---照相---填表---预审---提交申请---领取回执---缴费---邮寄(自选)---领证


4、办理地点

1、武汉出入境管理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六9:00—16:00,

2、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沌口开发区、蔡甸、新洲、东西湖、洪山分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江岸、江汉、硚口、武昌、青山、汉阳、江夏、黄陂分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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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办证时限:首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再次申请签注的5个工作日。

2、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办证时限:首次申请30天,再次申请签注的15天。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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