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晴川学院的学生考试不合格必须重修吗?学生生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学生会被留级?具体规定,马上来看看。
必修课程(含限选课程)不合格的,学生应当重修;选修课程不合格的,可以重修或者选修教育教学计划中同类的其他课程。因教育教学计划调整而无法重修的课程,由学院提供替代课程,报教务处备案。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不及格课程的重修次数不限。重修课程的各次考核成绩均予记载,并注明“重修”字样,同时计入 GPA。归档成绩单如实记录所有课程的修读成绩。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课程成绩无效:
(一)在全程考勤情况下,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教学总时数三分之一的;
(二)在抽查考勤情况下,旷课累计达 3 次及以上的;
(三)实验、实习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教学总时数达五分之一的;
(四)未上交作业、实验报告累计达规定次数三分之二的。
学生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应当在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因病缓考应当提供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因其他特殊原因缓考应当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经任课教师同意和学生所在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学生在课程开考后提出缓考申请不予受理。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予以留级:
(一)本科生:一年级结束时,所修学分达不到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二分之一;二、三年级结束时,所修学分达不到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三分之二;
(二)专升本学生:三年级结束时,所修学分达不到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三分之二;
(三)专科生:一年级结束时,所修学分达不到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三分之一;二年级结束时,所修学分达不到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