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上海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等,都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参保的险种和缴纳比例等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可以。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取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以及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从事农业劳动的从业人员。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4]3号),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保登记后,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关于阶段性调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沪医保规[2024]1号)、《关于将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5]1号)、《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沪医保规[2025]2号),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的比例为10%(其中1%视为个人生育保险缴费)。
目前办理灵活就业参保有线上和线下两个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
1、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进入办理功能,根据办理流程进行操作。
2、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注::本市户籍、外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线下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亮证)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